魏姓男孩起名100分的,姓魏100分的男孩名字?

(2)童年的记忆

我记事年龄,大约在4到5岁左右。在我三岁时,父母带着我离开出生地,来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的一个农场谋生,在那里住了不到三年的时间,又回到了我的出生地定居。

在这期间,我模糊记得三件事:第一件是因为夜晚尿床被我母亲打到炕(北方晚上睡觉的地方,大多用砖或土坯垒成)下,不敢上炕睡觉;第二件事是在我父亲劳作的地方砖窑。有一个孔姓同族的小叔名叫尖子,他带着我去河边草地里捉青蛙。捉到后剥掉青蛙皮,就在砖窑上面烤着吃,很香;第三件事是因为我父亲是一个嗜酒如命的人。记得有一次让我喝红酒(有颜色的低度酒),我喝晕了后把他的酒壶(用来热酒的铅制壶)狠狠的摔在了地上。上面所述是我四五岁儿时的记忆。

跟随父母回到出生地时,大约在六岁左右。19世纪60年代初(也就是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时期),记得在出生地的村子里吃的是公共食堂。因灾荒之年缺少粮食,每餐吃的是用米糠做成的窝窝头,粗糙难以下咽。每人一碗白菜汤,是用冻白菜帮子切成碎末搅拌盐水做成的,一点油水都没有,吃进去之后排出大便都很困难。生活在那个年月里的人能够活过来,没有饿死也是命大。

本世纪之前,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农耕时代,中国的老百姓多以种田维生,我祖上几代人都是贫苦农民,无钱读书,特别是我父亲,他们这一代人,年少时活的极为辛苦,因为我祖父过世的早,他们都尚未成年。据我的父辈们讲:为了生存,我的伯父和我的父亲在七八岁的时候就去给别人放猪、牧马,赚钱养家糊口。我的父母都没有上过学堂,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读写。我的外祖母和我的母亲都只活了35岁就去世了(我的外祖母叫李姜氏。后来长大了我才知道,姜氏家族的人,寿命都不长,几代人都没有活过60岁的)。我父母的婚姻,是由他们的父母包办成亲的,他们的婚后生活很不和谐,简直就是悲剧!我父亲的年龄比我母亲长三岁。他们的性格迥异,相同处都没进过学堂,都是出生在乡村的文盲。他们的童年都很不幸,一个是童年丧父(我的父亲),一个是幼年丧母(我的母亲)。我父亲虽没有进过学堂,但他的智商和情商都比较高,通俗的讲就是悟性较好,应变能力很强,乡下农活样样都会做。因为我的出生地临近松花江畔(一千米左右),从我记事起,父亲就以捕鱼为业。他会用蚕丝织网,自制多种捕鱼工具,旋网、拉网、拦河网他都会制作。他的捕鱼操作手段狠绝(对鱼来说是很残忍的),织的渔网很大,可以拦断松花江狭窄处的江面,俗称叫拦河网。在江里设置钢丝绳,立长木柱子,挂上网,大鱼小鱼通通入内。还时常用硝酸铵(农用化肥)制作土炸药,装入瓦罐或者大肚玻璃瓶子器皿中,放入雷管,用干电池引爆后扔到选好的江中位置,随着爆炸声的消失,被咋死的,炸晕的,半死半活的大鱼小鱼均漂浮在江水面上,然后再划着小木船去用网抄子捕捞。特别是在莲子鱼(俗称胖头鱼)产卵季节,成群结队的鲢子鱼浮到水面上来,很容易大肆捕捞。(这样的捕捞方式严重的破坏自然界生态平衡规律。按现在的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可那时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童年的时候,父亲常带我到松花江捕鱼,多是凌晨两点左右把我叫醒,迷迷糊糊,睡眼朦胧扛着渔网,来到松花江边,拔起固定船的木棒,将船推入江中,他划船,我撒网,虽然很是辛苦,但心里也有捕到鱼的期望和喜悦。夏末秋初是钓鱼的好季节,晚上下钩,第二天早上去溜鱼。沿着钓鱼绳索,收获到很多种类咬饵上钩的鱼,这些大小肥瘦不等的鱼儿虽然被钓鱼钩勾住,但还在水里游动,拼命的想着挣脱逃走。看到水里鱼儿此时的境况,心里有收获的喜悦,也存有几丝的怜悯之情!(有言曰: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里我讲:鱼贪诱饵上钩,岂不悲哉?)记得有一个夏季的夜晚,我睡在松花江岸边的渔船上,因为夜间下雨,水涨船就自由的漂浮到江中顺流而下,此时我依然还在梦中,当我醒来之时,才发觉船已经离开了我们捕鱼时靠岸休息的地方,当时还有另外一个和我一起捕鱼的同村青年人名叫董树田,他当时睡在江边的岸上,醒来之后发现渔船已不在,不知去向,他就沿着松花江边,步行往江的下游去寻找,最终,在五公里以外的地方找到了我,幸运平安无事。这是我少年时代,生活在乡村中记忆最深的一次人生往事。还记得在五岁左右的时候生过一次病,由于高烧昏迷不醒,醒后天旋地转,胡言乱语,那个时代,农村缺医少药,但总算没有死掉,活过来了。大约在七岁左右患过急性阑尾炎,痛得从土炕上滚到地下,疼痛极度难忍,然而,由于父母没有文化,愚昧无知,我父亲竟然说我是在装病,不愿意干活。当时我的父母正在自留地(房子旁边的菜园子)里栽葱,发病之前我也跟着他们一起栽葱,突然间我觉得腹部疼痛难忍,按着肚子跑回家里,喝些水,疼痛也不缓解,这时我的父母还不以为然,当我痛得大汗淋漓的时候,他们才认为我是真的病了(父母不可择,但是命运不佳遇到无知的父母真是很可怕)。接着我父亲急忙找辆马车把我拉到十公里远的镇上(五棵树镇)卫生院,经医生诊断,确认患了急性阑尾炎,必须住院立即手术。当天住院,当天手术切除发炎化脓的阑尾,第六天拆线后我父亲牵了一匹老瘦马,在马背上垫了个被子,让我骑在马背上回到家里。那时镇上卫生院的医疗条件很差,医生做手术的技术也不是很熟练,手术时采用的是局部麻醉术,在手术室里我的大脑清醒,心里很恐惧,手术的时间比较长,再找阑尾的时候,真的体验到了‘牵肠刮肚’的疼痛。手术不是很成功,因为无钱继续住院疗养,第六天出院时,手术的伤口尚未完全愈合,再加上骑在马背上颠簸,刀口受到牵扯,出院后护理不当导致伤口感染,红肿发炎,并且造成肠壁粘连,不能快步走路,更不能跑、跳。走路急了腹部就会痛。这种后遗症延续多年才缓解,至今手术的刀口还留有很大的疤痕。

记得我父母带我从黑龙江那里回到我的出生地,几年的时间里,都是租住在别人家的房子里。当时故乡里的乡民们住的几乎都是土坯垒起来的茅草房屋,各家各户都没有更多的空余房子,人口少的住两间房(一个住宿的房间,一个是做饭的房间,也就是所谓的厨房),人口比较多的住三个房间(东西两个屋为睡觉的房间,中间那一间做厨房),极少有四间五间房的人家。我记得住过一个魏姓房东家的北炕(就是一间屋里面造了两个火炕。南炕,向阳面。北炕,不见阳光面。火炕是东北三省特有的用土坯或者是砖垒起来的床铺)主要就是夜晚用来睡觉的地方。南火炕住的是房东,北炕是租户。不到30平方米的一个房间里,住了两户人家,当时的生活该是多么的窘迫,记得晚上睡觉的时候,两边都挂上个用粗布制成的炕帘子,掛在连杆上,白天拉到一侧,晚间拉回来遮挡,避免隐私暴露过于尴尬。租住过王家的三间房中西侧的一间房,中间的厨房两家共用,东侧的一间房,房东自己住。就是在这家的出租房里,我得了一次病,差点见了 ‘阎王’!

租住魏家北炕时,我身下有一个弟弟在那里出生,但没活多久就夭折了,是什么疾病致使他死亡的我不得而知。那时的乡村缺医少药,乡民大多愚昧无知,信仰迷信,信神信鬼。人生病后没有钱请医生就去请所谓的大神来治病。我父母也不例外,我刚出生的那个弟弟得了病,就去请大神来看,(就是民间所说的跳大神)这个大神(名叫刘贵)来了之后,披头散发,口里念念有词,说这样能请来狐仙驱赶病魔,嘴里还说我是克星,让我父亲找了个用柳树条子编的大土筐把我扣起来,否则神灵就不来帮助驱除病魔了。当时弄得我胆战心惊,吓得我哭都不敢出声,只能流泪啜泣。即使这样,也没有留住我那个弟弟,最终他还是到‘阎王’那里去报道了。这件事情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留下深深的印痕,致死也忘不掉了。回想起来,如果人出生在贫穷,愚昧无知的家庭里,是多么的可悲!人来到世间是偶然的事,没有选择机会!由人的命运所决定。

租住在王家西侧房间那段时间对我人生有很大影响。王家房东的名字叫王永清,他有三子一女,长子名叫王秀江,是个先天性双目失明的盲人。

盲人王秀江是个农村艺人,会拉二胡,还会弹三弦儿,也是个说书的匠人,一年四季到外地以说书赚钱谋生。冬季快到过年的时候回到家里,有时在夜晚给乡民们说评书,弹三弦,乡村里排练节目时,他给配乐,给那个年代乡村民众生活增加点儿乐趣。我小学一年级是在出生地屯子里上的学,教室是一间用土坯搭起来的茅草屋,没有木制的桌椅,用几块土坯垒起来的台子就是课桌,坐在土坯上听老师讲课。读书写字非常的不便,雨天教室还漏雨,只好停课,在这样简陋的学校里读了一年书。从小学二年级起,去距离我家大约五华里远的地方(东洼子屯)读书 。这个学校名叫合心小学,共有六个年级,每个年级只有一个班。我在这个学校里读到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因为进行文化革命就停课了,当时我的年龄11岁,已经进入少年时期,参加文革活动,成为毛泽东时代的红小兵,且被学校评为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模范先进分子。带着那个时代被称之为红宝书的毛泽东语录到各地宣讲。参加过批斗黑五类(农村称之为:地、富、反、坏、右分子)群众大会。当时感到最为自豪是我和另外一名比我髙两年级的孟姓女学生(名叫孟庆华)代表合心学校,到榆树县委参加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的宣讲大会。会议结束回来之后代表学校,到各村传达会议精神。现在回想起来甚觉可笑!毛泽东时代的那场文化大革命政治运动,能将一个11岁的少年,卷入到政治运动的漩涡之中,简直不可思议!我读书很用心,在学校里的学习成绩是很优秀的,如果没有那场政治运动的话,我可以循序渐进的进行读书学习,按部就班的完成初小学业,凭我的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自信能有机会走进初中,高中,乃至大学的校园里学习,前途应该是不可限量!遗憾的是,小学没有读完就失学了(念到四年级)。这时候我识字虽然不多,但是我很爱学习,也喜欢读书,那个时代,乡村里有文化的人很少,能借到的书很有限。可我找到了一个借书读的途径,就是上面提到过的,租给我家房子住的房东长子盲人王秀江,他是个说书人,他有途径,能借到一些当代的文学作品,主要是小说。当时我跟他是互惠,他借到书之后,找我读给他听。我很惊叹他的记忆力,一本小说给他读完之后,他基本上都能记忆下来,然后他再经过语言艺术的加工,就可以去说书赚钱了。就这样,我从他那里读到了许多的当代小说:《野火春风斗古城》、《烈火金刚》、《欧阳海之歌》、《红岩》、《青春之歌》、《平原枪声》、《林海雪原》、《暴风骤雨》、《吕梁英雄传》。还有不被禁固的古代小说《水浒传》、《三遂平妖传》、《三侠五义》、《彭公案》、《封神演义》、《响马传》等等,当时能够借到的我都看过了。还有一个租给我家房子住的高姓房东,他有一个儿子叫高金柱(文革时改名高峰杰),是个读过初中,在屯子里算是个有文化的人。他有个书箱子,里面有不少书,包括初中课本等等,我们家租住在他家的東侧房屋,中间也是共用厨房,我经常到他那里去借书看,他觉得我很爱学习,就索性把整个书箱子敞开,让我任意挑选,因此我很感激他。在读书的过程中,有很多字我都不认识,当时手中也没有字典工具,大多是按照意思蒙下来的,特别是古书上的一些个繁体字,大多都不认识,读的时间长了,也能蒙对一些。在我的记忆里,回到出生地,租过三家人家的房子住,房东分别是魏姓、王姓、高姓。三年之后买了一个像地窨子(所谓地窨子,就是一面接着山坡,另一面墙用土坯垒起来的,盖上茅草就是这样的房子)一样的旧房子,所有权一间半,三间房子居住两户人家,我家住在東侧,厨房是共用的。地理位置比较偏僻,在一个小山坡下,房屋的前面不过50米的距离,就是一条大沟。

上面右侧这张母子三人合影就是在这里的房前拍照的,我母亲怀里抱的是我二弟孔凡东(名字是我起的,带有文革时代的痕迹,乳名叫丫头,是我母亲起的女孩子的名字,因为她希望有个女孩)。站在我母亲右侧的,就是我,当时大约九岁。在我的身下,有两个弟弟出生不久就夭折了 ,接着我的二弟就出生了,他是1963年出生的,比我小八岁。这张照片,是我与母亲唯一的一张合影。从上面这张照片里,仔细观察,能看出当时我家里生活的窘境。我上身穿的衣服是我母亲穿过的,经过裁剪缝制的旧衣服,上面有很多补丁和破洞,下身穿的也是带有很多补丁的旧裤子,脚上穿的是我二舅家大女孩子(也就是长我三岁的表姐,名字叫李玲。)已经穿坏了的,并且因为号码大不合脚的鞋子,我穿着这双鞋走路很不舒服,因为鞋帮是坏的,走起路来会往鞋里进很多土,形成土块儿,硌得慌。因为没有钱买袜子穿,是光着脚的,脚出了汗,就在鞋里和泥,晚间睡觉时脚很痛。这样的‘球’鞋,尽管已经很破了,还要从春季穿到秋季。冬天穿的鞋子是用蒲草编的草鞋,在鞋底上缝上狗皮防止很快磨坏,鞋里放些草或者是玉米棒的叶子用来保暖,其实根本就起不到保暖的作用。东北的冬天,气侯特别寒冷,穿这样的鞋子脚都冻坏了,红肿疼痛,夜间奇痒难耐!我的父亲是个酒鬼,同时也是一个赌徒,按常理给我买一双鞋子的钱,应该是有这个能力的,但他没这样做,把钱用来赌博和换酒喝了,这就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给孩子带来的灾难。左侧那张照片,是从我母亲和一个女友的合影中裁剪下来的,具体多大年龄不得而知。这是我母亲死后留下来的仅有的两张照片,是在我45岁那年,我的父亲从我的出生地来到我现在的居住地苏州,亲手交给我的,是他在我出生地亲属那里收集到的,这两张照片对我来讲很是珍贵。

推算出来,我母亲生我的时候不到20岁,我的父亲23岁。从我记事起,就在他们两人的战斗中生活,他们两人三天一打五天一闹,锅碗瓢盆满屋飞,我父亲常使用暴力,心狠手辣,把我母亲打的不敢呆在家中,经常逃回我外公家里躲藏起来(外公家距我家大约四公里)。我母亲不在家,我就常常饿肚子,我父亲不会做饭,他不干家务,那个时代乡村里的男人很少有人干家务,家务活都由女人来做。

我父亲年轻时就沾染上了吃、喝、嫖、赌、抽恶习,经常带一些生活习性不良的所谓朋友,(赌博的朋友,酗酒的朋友)来到家里聚赌、喝酒,把家里弄得乌烟瘴气。耳濡目染,我从小就学会了,多种赌博的方法,(扑克牌、纸牌、麻将、推牌九样样都会)并且我父亲有时还教我赌博发牌、洗牌过程中如何抽老千、偷牌、换牌欺骗牌友种种技巧。到外边赌博时,还经常带着我,让我在旁边观阵。有时他在赌博中运气不好输钱的时候还要让我上去发牌,目的是所谓的换换手带来财运。

这样的家庭环境和愚昧无知的家教,没有将我毁掉,真是很幸运。

文化革命政治运动使我失去了在学校里读书的环境(当时叫做停课闹革命,全国农村城市都一样)我很喜欢在学校里读书,当时很不甘心,但也无奈。失学后因为年龄还小,不能去集体劳动挣工分,就在家里帮助我母亲看护孩子。这个时候我母亲又生了一个男孩,乳名叫小胖(是我母亲起的名字)大名叫孔繁辉,是我给起的,也有文革政治运动的痕迹。(他是1966年出生)

记得在我八九岁的时候起,每天就要六点左右起床(无论春夏秋冬),提着篮子拿着铁锹,到路边去拾粪(猪粪、马粪、牛粪通通都要)乡村里的小孩儿多数都是这样做,如果起床晚了,粪便就被别的小孩儿捡拾走了。有的时候还要到山沟里面去砍柴,背到家中晾晒干后用来烧饭。有一次在砍柴当中很不幸,乡村里长我一岁的玩伴名叫刘德存,和我一起到山沟里砍柴,在挖树根的时候,我扶着大树根,他用锹砍,失手将我的左手食指砍伤,幸好手指骨没断,但是,已经伤筋,当时鲜血直流,在野外山沟里无法包扎,只好用土办法撒尿止血,痛得直冒冷汗,那个时代乡村里也没有卫生所,不能缝合,随便往伤口上撒了一些草木灰,用破布条裹扎起来,过了很长时间,伤口才愈合,至今留下很大的疤痕,因为伤了筋,至今手指伸缩不灵活,还有麻木感。

每年春季没有蔬菜吃,粮食也紧张,这个季节是东北地区乡民很难过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青黄不接的时候。去年产的的粮食已基本吃完,今年新的粮食还没有下来的意思)为了活命要去挖野菜充饥,家家户户都这样,所以这时候我在家里除了照看弟弟之外,还要挎着篮子,拿着刀头到野外去挖野菜,挖回的野菜一部分用来喂猪,一部分人吃。至今我还记得很多野菜的名称:苋菜,薇菜,柳蒿芽子,蒲公英,野蒜头等等。在小学里读书的时候,学校还有劳动的任务,到田里或野外去捡拾草籽、苍耳,秋季的时候还要去捡拾榆树钱(榆树种子),学校冬季里生炉子需要上交柴草,去到黄豆地里捡拾豆茬子,背到学校,很是辛苦。我父亲还经常让我到松花江边上去取他割下来的柳树条子,用来做篱笆栅栏和烧饭。每一次要扛两捆,很重很重,抗在我的肩背上艰难的爬行,前行的路不是平地,是山沟里的羊肠小道,需要爬坡,垂直距离到达坡顶要百米以上。爬到山坡上面时,已经筋疲力尽,出的汗水把衣服都浸透了,山风一吹脊背凉飕飕的,真是苦不堪言。

记得有一次跟随父亲划船去松花江对面运柴草,满载一船的柴草,刚划行离岸不久,船就倾斜了,江水即刻灌进船舱里,接着船就开始缓缓的下沉,幸运的是,柴草有漂浮作用,船没有侧翻,顺着水流摇动划板,慢慢漂浮靠近对岸。这次事故虽然有惊无险,但当时也吓得我失魂落魄。还好我父亲多年在松花江捕鱼,划船技术比较好,若是当时惊慌失措,处理不当,就有可能被江水淹没而丧命!小的时候跟随我的父亲做事,吃了不少的苦头!

这个时候我们家已经有了自己的新住处。那就是经过几年的备料,终于自己建了两间土坯茅草房。因为是土坯垒起来的墙壁,经不起雨淋风吹,每年在夏末秋初时节都要对土墙进行 一次维护,用碎草和泥抹墙,这个工作劳动强度很大,十分辛苦。特别是碎草和泥的过程,需要人工搅拌。程序是切草,挖土,浇水、然后用铁锹等工具进行搅拌,让泥土和碎草均匀的混合在一起,产生一定的粘性,才能使用抹墙的专用工具泥抹子,把搅拌好的泥草糊在墙上。并且要糊的均匀、平整、牢固。才能起到保暖和抵抗风吹雨淋的效果。做这项工作的时候,我父亲抹墙需要我给他做小工,使用铁锹和破铁盆子不断地运送草泥。因为我的年龄小,力气有限。有时供运不上还要被怒骂,心里很不舒服,累的饭都不想吃,只想躺下睡觉,这可能就是过劳的缘故。还有令我最发怵的活,就是和我母亲去抬水。整个村庄50多户人家,只有一口深水井。因为村庄的地理位置,所处的地势比较高,地面离地下水的深度大约50多米,站在井口摇动辘轳四五十圈才能将水斗子提到井口。逢年节时要深更半夜去排队担水。尤其是在寒冬腊月,冰天雪地路很滑,一不小心就跌倒。因为我父亲在松花江边捕鱼,经常是几天不回家,家里做饭没有水时,我很小就和我母亲去井边抬水,压的我腿发抖,脚打飘一路摇摇晃晃,勉强把水弄到家中。那个时代出生在乡村里的孩子,真是苦不堪言,能够顽强活下来确实不易!

乡村里的孩子们没有安全学习游泳的地方,但许多男孩子们都很喜欢游泳,大多数又都不会游泳。尤其到了夏季,暑天炎热的时候,一些孩子们在下雨过后,就赤身裸体跳进大水泡子里进行所谓的游泳,因为不懂游泳的技巧,只能是狗刨一样的扑腾。大水泡子里的水非常的浑浊,一个猛子扎下去,钻出来,就从头顶上往下淌泥汤子,穿衣服时,衣服都弄得很脏,有的孩子要是被父母知道了,还要被打骂。我也是经常偷偷的在这大水泡子里进行所谓的游泳,像狗刨水似的在里面扑腾半个小时,然后悄悄的溜回家中。我还经常到松花江里去游泳,因为松花江里的水干净,记得有一次溺水,肚子都灌大了,差点没有淹死!

我母亲爱干净,他喜欢女孩子,不喜欢男孩子。她的性格有些神经质,可能与从小缺少母爱关系。尤其是她和我祖母(这时,我的祖母早已经和我伯父、叔父离开了我的出生地,移居到黑龙江伊春居住了)的关系很不融洽。何以得知?因为我贪玩,她骂我的时候,每次都要把我祖母带上,并且怒骂的话难以入耳!后来长大了,我才明白,是因为我祖母曾经伤害过她。小的时候她经常打骂我,我也曾经记恨过她( 记得我在厨房的墙壁上用粉笔写过六个大字:李桂琴,好骂人!此行为当时是为了表达我幼小心灵的愤怒)。长大后懂事了,我不但不恨她,还很疼怜她。甚至至今我痛恨我的父亲没有善待她!否则不会过早的离世。特别是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让我终生不能宽恕我父亲的事情。回忆起这件事情,让我泪目!倍感人生活着不易!

这件事情是在春季发生的。我母亲被居住在我们后院的一个女人打伤的事。这个女人是我父亲所谓朋友(名叫董守年)的老婆,我母亲说她和我父亲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所以我母亲就经常对着后院指桑骂槐的高声叫骂。这个女人有一天听到后,就手持木棒到我们家门口和我母亲互打起来,这个女人手持木棒对准我母亲的脑袋就是一棒,这一棒非同小可,把我母亲打昏倒地,头上鲜血直流,这是我亲眼目睹。当时我就在我母亲的身旁站着,我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拿起地上的砖块,就向那个女人砸去,遗憾的是,我力小无能没有砸到她!她就离开了,可我的母亲躺在地上,血流满面不省人事。这时我就大声呼叫,有的邻居听到叫声赶过来,找到我的父亲让他赶紧去找车,拉到五棵树镇卫生院去抢救。住院一个星期左右,保住了性命回到家中。但那个打我母亲的女人也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女人当时拿的那根木棒头部有一棵钉子,是那颗钉子插进我母亲的头上,当时差点要了我母亲的命!但这次伤害使我母亲的脑部留下了后患。什么后患?留待后部叙述。

那个时代,乡村里没有讲卫生的习惯。一年四季都没有地方洗澡,穿的衣服也很少换洗。(因为没有衣服可换。春夏季节衣服用来遮羞,秋冬季节衣服用来御寒),衬衣衬裤,睡衣睡裤根本就没有,衣服和身体都很脏,头发里生了很多的虱子,身上穿的衣服里也聚居了很多虱子。特别是冬天穿的破了的棉袄,破了的棉裤,衣缝里藏满了虱子,因为数量很多,捉不过来,我的父亲(脑门开窍,产生灵感)把我的棉袄和棉裤翻过来,夜间放到外面去冻,早晨拿回来立即放到坑灶火盆(东北寒冷地区用来取暖的土盆)里的去烤,用扫把扫棉裤里子,棉袄里子,火盆里不时的发出噼啪噼啪的声音,那就是被冻僵了的虱子,掉到火盆里被烧爆的声音。这里可以看出我父亲的大脑还是挺聪明的,智商肯定在100以上。遗憾的是,他出身家境贫穷,无钱入学堂读书。

所以他认识到读书的重要,两年后,在我15岁的时候,他让我去乡村的农业中学继续读书。这所学校是乡里办的农业中学,地点处在乡政府的所在地(刘家乡农业中学),距离我的出生地大约25华里。因为当时交通不便,需要食宿在学校里。学校的校舍非常简陋,教学设施也很差。学生宿舍是多人住在一起的简易草房,睡的土炕是大通铺。吃饭在搭伙食堂,饭菜的质量极差,并且量少,经常吃不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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