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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

榆林的家族制度,旧时也遵循古老的九族制。《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即是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孙、曾孙、玄孙。九族制的重要标志是丧服制的五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根据此确定九族之间的血亲系统,以出不出五服来论亲族之远近。五服之内,称为本家、自家或一家子;五服之外,或称为本族,也有称当门子的。有的同姓皆同宗,有的同姓,各有支系,故不同宗。同姓而宗族众多者,为了便于区别,根据地望、堂号等分别称呼。比如,米脂申平里有三甲张氏,也有九甲张氏,高氏有东、西之分,艾氏有老、小之别。

一姓或一族有记载世系的宗谱。宗谱也叫家乘、家谱、族谱、族谱、家牒等。家谱的形式多种多样,有订为书册的,也有绘成图表的,还有刻在碑石上的。明清以来,陕北名门望族多重视修纂家谱,其目的是“尊祖宗,联族谊,表德艺,惩不孝,注公业,保丘墓者也。”也有“敬宗收族”的说法。这些家谱或为欧式,或为苏式,或欧苏合用,多设有本族源流、纪事、人物、庄宅、坟茔、重要文献、家规家训、世系谱等。不少家谱重视诰封、圣旨、官宦人员的记载,其目的是夸耀族中人杰。特别重视世系谱的记载,其内容是某代某名某字某公之子,生卒时间,葬地,主要经历;配氏姓,生卒时间,有无慈孝事迹;生子按长幼顺序排列;生女数,按长幼各表嫁某姓。大多家族在立谱时便确定了家族世系的辈谱,事先拟定10~20个字供后代起名时选用。此字一般在名的首字用,也可以在第二个字用,这样行辈清楚,不致紊乱。比如,米脂杜姓:“儒浩伟良,聿修成芳,善述丕营,庆玉恭昌”16个字,米脂申平里张姓:“永辅俊孝逊,生治盛万振,嘉明忠喜清,尚多德祖荣,锦成耀祥文,昭焕培宏兴”30个字。不少家谱为了光宗耀祖,追溯古远的始祖。姬氏家谱,定溯文王;屈氏家谱,必追屈原。张氏家谱直追黄帝子少昊青阳氏第五子挥为弓正,观弧星始制弓矢,主祀弧星,赐姓张氏,并叙张良辅刘邦兴汉之功劳,不无牵强附会之处。

家谱旧时多为手抄本,或保存在宗祠内,或由族长收存。有的誊清若干份,由各支派士绅之家收存,个别家族刊印问世,收藏者较多。米脂县大户多,族谱也有名。冯姓、艾姓、姬姓、杜姓、高姓、李姓皆有族谱,艾姓、姬姓,至今起名有序,尚未紊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将家谱视为封建落后,不提倡修家谱,原保存在民间的家谱也多有散失。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有的村庄写了家史,可作为家谱之馀波。改革开放以来,家谱的禁区逐渐取消,编修家谱成风,不少家族修纂家谱,多印刷成册,装订考究,有文字,有照片,很有派头,家谱的形式也有所创新,内容也有所增加,尤其是重男轻女等旧观念渐渐不复存在了。

户族旧时户族观念甚浓厚。较大户族有祠堂,供奉祖宗牌位;有祖田,收入供祭祀费用;有族长,一族之事听其决断。户族内有举办坟会的习俗。坟会多在清明节举行。是日,同族男丁都到祖宗坟茔上烧香焚纸,叩头祭奠。祭奠时按辈分排列有序,以别长幼,祭奠毕,饱餐一顿,同时商量族中大事,各家各户报丁,所谓报丁即是上年生下的男孩报给族长,享有同族之男丁的权利和义务,并公布祖田收入,饱餐后如有节约,按丁分享;如不足,按丁分摊。有的户族还实行丁田制,即户内土地公有,按成丁男子定时分配。如子洲双湖峪镇张家寨(原名克戎寨),其土地为张姓户族公有,凡年满十六岁的男子可上丁分得一份土地,直到死后才将丁地退出,女子不可分地。为了分的均匀,川地一年分一次,山地五年分一次,分地时根据地的远近、好坏,切割成不同的地块,然后抓阄决定由谁耕种。这种制度实行多年,即使迁移在外的族人,还享有耕地权。张闻天对此很感兴趣,写成张家寨子户地调查。土改后,丁田制才废止。

族规一个家族,皆有族长(也叫家长),族长多由族内德高望重者担任。族内各家凡婚丧嫁娶、增员减口、分门立户等大事皆告知族长,还有出卖土地、出售产业也请族长作证、处理,族中有纠纷,也先请族长调解,倘调解不成,方可告官。族长管理祖祠、祭祖、族谱、族产、族务费用及族规所规定的其他活动和公益事务,族长还可协调和其他宗族的事务,尤其是已嫁女子受人虐待或致死后,族长可以决定动户,一声令下,全族动员,予以声援,俗称“争人命”。

俗话说“活着是土疙瘩,死了是金娃娃”,有时竟酿成械斗之祸。争人命的结果是女婿家杀猪宰羊,赔礼道歉,或者双方死人,不可开交,最后告官或请人出面调解,也有的户族之间接下仇恨,不相往来。陕北民歌有“争人命”的唱段:“大哥哥来了争人命,双猪双羊都争上,童男童女又站两行;二哥哥来了争人命,单争个公公跪灵堂,小姑的奶头要半斤,小叔的眼窝要三分;南京的和尚北京的道,杉木的棺材玉石的套。”说得就是一个媳妇被虐待死后娘家哥哥来争人命的场景。

每个家族都有族规,族规内容大抵都有忠君国、孝父母、敬师长、睦宗族、隆孝养、和乡邻、敦礼仪、谋生理、勤职业、笃耕耘、课诵读、端教诲、正婚嫁、慎交游、急徭税、守本分、效忍耐、尚节俭、存宽恕、息争讼、洁盗贼、杜奸淫、戒赌博、防伪诈、重友谊、谨言行等。有的族规还规定女子不进宗祠,赘婿不可进祖宗坟茔,过继儿子只能用族中之人,手艺传子、媳不传女、婿,不允许寡妇再嫁,对从事鼓乐、演员、屠夫和理发等所谓下九流职业的族人活着不能参加祭祖仪式,死后不能进入祖茔。 族中个别“忤逆之子”,族中人可以私设公堂审问。对违反族规者处罚多种多样,罚物、罚款、罚劳役、捆绑、鞭笞、出户(即削籍)、甚至剜眼、剁手、铡腿、甚至可以活埋。

横山马尾河柏树渠李氏家族有个败家子李怀恒,不务正业,偷人、讹诈、暗中联络土匪抢人,无所不为,屡教不改,其弟召开户族会议,对其施行家法,哄骗的将他捉住,用铡刀铡去双腿,其妻不服,背上铡下腿到县衙告状,未告准。一月后,李怀恒死亡。米脂升平里三甲张氏某门子,打下坑要活埋一违反族规的婆姨,多亏族中的一个德高望重的人劝解,才免于活埋。

族长既维护族规,又维护族内荣誉。吴堡曾有田慕争妻之事。有一刘姓少女,头发欠缺,外表不雅。父母先许婚慕姓,男人闻听其貌不扬,所以不愿成婚,借故外出。刘氏父母听说女婿外出,又将女儿许配绥德田姓,田婿也不在家。田家为了抢时间,迎娶刘女,新婚之日用公鸡代男陪婚。洞房花烛夜,其女叹道:“头夫未见盼二夫,谁知二夫竟然无。公鸡岂能作伴侣,世上唯有我命苦。”嗣后,田婿回家正式成婚。数月后,慕姓忽然向刘姓索妻,遭到拒绝。只好告到县衙,但也被驳回诉状。慕姓只好将此事告诉族长,族长召集族人商议,认为此事有关慕姓之声誉,必须胜诉,动员族中人大力支持,有力出力,有钱出钱,争不回妻,誓不罢休。有慕姓大户答应,为此事花钱多少,由他包揽,决不让步。于是,将官司诉讼到绥德州,以慕姓争回妻子而告终。

家族之间的封建纽带甚紧,族内有事互相帮忙,婚丧大事互相往来。族中之人有争端之事,由家长调解、处理,族中有分居析产者,由族长作证。土地、窑房等不动产买卖、出典,家族有优先权。对族内越轨之人也可以惩治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户族观念渐渐淡薄,祖田、族长都没有了,坟会也不复存在,祠堂也少见了,但封建家族观念仍未绝迹,仍有为族中事动户的,多是替本族出嫁的女子助威或争夺再嫁寡妇尸骨而引起,其形式有漫炕(即族内很多人住到女婿家的炕上讨公道、寻说法)、清家(把女婿家的财产或带走或损坏)、械斗多种。

族内最重视对祖宗的祭奠,祭祖可分为家祭、庙祭、墓祭、年祭等形式。祭祀时在祠堂悬挂族影,即族祖画像,全族聚集于此,杀牲致祭,称为拜神祗。拜毕,就祭品为宴同族人饱食尽饮,谓之吃神祗会。不举行神祗会的家族,每年逐户轮流主持家祭,叫挂神祗。也不杀牲,仅备一桌祭饭,各户的祭品都供于神祗前,正月初一、二日撤祭,即卷起神祗,谓之藏神祗。家中祭祖祭祖多供奉祖宗牌位或遗像,简单祭品。

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其悲欢离合直接影响社会的发展。旧时,榆林复合家庭占相当大的比重,三代同堂的不少,甚至有四世、五世同堂的,十至二十人的家庭不少。这种家庭家长享有绝对权威,家长多由长门长子充当。弟兄同居,妯娌之间口舌甚多。弟兄之间,互攒体己,变相霸占财产,久而久之,势必分居,分居之时,必有家长主持,族长作证,有时也请娘舅家到场。长房长子有分住正窑(房)和多分财产的权利。分家时,娘家有给赠送碗筷之俗,实则是祝愿其家人丁兴旺,家大业大。一般抓阄分配财产,分家时还写分单。

比较起来,富绅之家,复合家庭较多;穷苦人家,单一家庭为多。旧时家庭自给自足,很少出钱购物,若遇必须购置的生活用品,也总是以粮换物或粜米得钱而来。一家之中男姓为尊,如果没有儿子,则设法过继。过继有两种:一曰顶门。弟兄数人,一人无子,兄弟中多子者给一个;或弟兄数人仅有一子,则由此子兼祧,这叫一子开几门。顶门的养父多未抚养,多是虚应其名,男子十二岁以后夭亡的弟兄之子也有顶门的,更是徒有其名。二曰抚育。抚育一般是抱养他人的婴儿,抚育成人,以作后嗣。过继时要请族人或亲眷聚会作证,也有写过继文约的,防止发生意外。迄今,弟兄之子顶门者渐少,向外抱养者渐多,这是家族观念淡薄的原因。

家庭内家教甚严,群众多采用言传身教的方式,引导家人勤劳、勇敢、诚实、善良,不懒惰,不怯懦,不撒谎,不做恶。讲究门风,要求尊老爱幼、谦让和睦、勤俭持家、戒赌、戒淫、戒酗酒、戒争讼等。但也有不少封建家规,尤其是对妇女十分歧视,其时妇女地位甚低,提倡三从四德,以服贴乖顺为贤。不能随便抛头露面,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仅以夫姓称呼之。

传统观念崇尚家大业大,家族兴旺,倡导五世其昌,因此复合家庭较为普遍,家庭人口也较多。明弘治《延安府志》记载,绥德、米脂一带,户均人口在16人左右,清乾隆四十年(1775)榆林县户均人口6.5人,民国六年(1917)榆林县户均人口6.5人,民国三十五年(1946)榆林县户均人口5.0人。20-30口的大户人家不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榆林家庭规模逐渐缩小。1949年户均4.49人, 1985年户均4.23人,1995年户均4.06人,2010年人口普查时户均3.75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复合家庭很少见到,多为单一家庭,即一夫一妻养育几个孩子,家庭人口以3~4人为最多,10人以上的很少。人们崇尚小家庭生活,娶过媳妇即和父母分门另户,甚至家中只有一个老人也各安锅灶。其原因是小家庭容易维持生活,便于现代社会交际;其次是年轻人分家后通过治家理财,提高自理能力,老年人可以避免与年轻人一起生活而出现的不协调,双方都有利;其三,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人们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现在封建家长制已渐失去市场,夫妇地位基本上是平等的,既共同劳动,又共同处理家事,不少地方妇女掌管家事,有“妻管严”的说法,此风城镇愈烈。现在农村家庭自给自足的经济仍占一定地位,但商品经济成份大大增加了。家庭的封建陋习渐渐少了,好的家风、家教得以发扬。妇女已经参与了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妇女地位日益提高。旧时,赘婿,受到歧视,赘婚很不光彩,谚语,租的地,典的房,招下婆娘不气长。招赘者随女方姓,经族人许可,才能祭祖。不随女方姓,不得祭祖。虽然提倡男到女家,由于传统习俗的影响,仍有歧视赘婿的现象。男到女家仍较少。城市家庭,有了从妻居的习俗。从妻居,实际是男到女家,和岳父母一块生活,这样家庭和睦,少生矛盾,即使有了矛盾,也易于解决。从妻居后,有定时同妻子、儿女携带礼物看望父母、按时交赡养费的习惯。

按照传统习俗女儿婚后,不再继承娘家父母财产,此俗至今沿用。有的地方有男一份,女一角的习俗,女儿仅象征性地给分点财产。虽然根据继承法规定儿女一样,都有同等继承权,但是,受传统习俗影响,女儿和儿子同等继承仍是少数。近年来,女儿和儿子一样继承父母财产的事例增多。

俗云:“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不是仅指米脂的婆姨俊美,绥德的汉子英武,而且包括米脂的婆姨和绥德的汉子组成的家庭和谐而美满。事实上,榆林的婆姨心灵手巧,上炕剪子下炕镰,既喂猪打狗,又缝新补烂,还要烧火做饭,养男育女,并帮男人上山种田。婆姨们把家务理得井井有条,把窑洞收拾得干干净净,把男人和娃娃们打扮得体体面面,她们不生事打架,也不撞庄骂舍,和邻家相处甚好,对公婆十分孝敬,对男人很是体贴,甚至对乞丐也彬彬有礼,乐以施舍。她们能吃苦,能忍让,好饭让给男人吃,自己喝莱汤、稀粥也甘之如饴,遇到困难不怨天尤人。吃苦、勤俭、贤良、仁爱是陕北婆姨多少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当然,男子汉也有其优点,诸如嗓门宏亮,说话直爽,待人诚实。只会老老实实劳动致富,不会投机取巧、吹牛拍马。办事守信用、舍身子,坚毅不拔,敢于斗争,敬重老人,关心婆姨。因之榆林家庭多十分和睦,夫妻多白头到老,这是民风淳朴的表现,既利于发展生产,又利于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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