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画起名用字?起名字19画的字?

第二回 1991青春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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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无顶,隐隐飞狐影。连城诀,素心剑,神照功。问鹿鼎。有天龙八部,悠悠然,齐登场,北乔峰,三兄弟,俱豪英。靖儿射雕,英雄出年少,大漠驰骋。红妆映白马,长啸向西风。从来笑傲,江湖中。

书剑恩仇,谁见了,双姝情,付东风。神雕飞,侠侣没,杳无踪。小城外,忽石破天惊,迎恶浪,侠客行。剑倚天,刀屠龙,武当兴。仗三尺碧血剑,怀丹心复明反清。既结鸳鸯吻,休自动刀兵。越女剑倾。

——调寄《六洲歌头》 邱收

这首词是邱收三年前的旧作,平仄有欠缺,兼用了两个变体;韵律也不是十分讲究,还乱了宋词上阙叙景下阙言情的古意。但因为囊括了金庸先生的全部武侠作品,很受邱收本人的偏爱,这时候便拿出来亮亮相。

邱收是金庸迷。除了金庸,邱收最近又迷上了爱情,并心怀惭愧地把金庸降序到第二位。爱情像一缕阳光,照在邱收脸上,让他暖洋洋且喜洋洋。爱情照耀着邱收的四肢百骸,让他舒服得想唱歌,让他在上班的路上保持心情愉悦,工作不再是负担,任务不再是苦难,一切都仿佛变得有趣了。爱情也照在了邱收的心上,他觉得之前的20多年,所痛苦的,都是为今天付出的代价;所快乐的,都是瞄准今天的预演;而所努力的,今天都给了他最好的回报。

邱收喜欢金庸。因为他喜欢,他希望他的朋友也喜欢,朋友是应该有共同爱好的,这是巩固友谊的一块基石。他希望他身边的人也喜欢,他从书中得到的快乐,收获的感动,体会的价值,是所有人应该共同享受的。他在连队任团支部书记的时候,给战士们讲过金庸,不是因为能给部队建设做什么贡献,不为宣扬“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其实没有理由,就是因为他喜欢,所以,他相信战士们也会喜欢。他讲得不错,在衙门口五连掀起了一阵涟漪,但没能形成热潮就消退了。尤其是女兵,床头摆着的,饭后聊着的,依然是琼瑶阿姨。

金庸的15部作品,邱收读过的次数不知凡几,反正是全看过一遍之后就从头再来,从未止歇。他会把自己的工作生活代入其中。夜品《射雕》,他会在天亮到办公室时刻苦学习并认真地对待每一件工作;午赏《天龙》,他会在下班后独自去路边摊儿点两瓶啤酒半斤熟牛肉;捧起《笑傲》,他会生成一颗浪子般流浪的心,任性而不安分,不羁放纵爱自由;读罢《鹿鼎记》,他见了骆艳会一抬下巴,或者勾起骆艳的下巴,说:“来,给爷乐一个。”让她愣愣地很不适应。

邱收对金庸的推介还是一如既往。有一次,他把金庸的代表作《射雕英雄传》推荐给女性朋友范小波,他认为这部书在金庸的作品里极为有趣,男一男二女一女二都有人缘儿,尤其是女人缘儿。范小波真的喜欢了,还入戏了。但变态的是她喜欢的是梅超风,钟情的是九阴白骨爪,自称“铁尸”而管邱收叫“道长”,留着长指甲挠得他避无可避双目含泪手背小臂伤痕累累。

邱收心有余悸但痴心不改,他觉得小波属奇葩特例,代表不了中华好女性。但还是吸取教训,没敢给骆艳推荐《射雕》,而给她带去了《天龙八部》。这是邱收最喜欢的金庸作品,因为这部书一气儿刻画了三个男主人公,他全都喜欢。乔峰的豪,虚竹的憨,段誉的痴,金庸描述得各具千秋。其中,段誉的塑造介于贾宝玉和韦小宝之间,实际上不懂爱为何物。邱收曾经最爱乔峰,但最近观感变了,觉得乔峰的“剧饮千杯男儿事”,“虽万千人吾往矣”固然让人血脉喷张,但欠了一分期待中的风流。更重要的是,在爱情面前,他是不完整的。从阿朱死去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死了。三兄弟中,虚竹是最完美的那一个。论外形,他没有乔峰燕赵悲歌之士的阳刚魅力,也没有段誉山柔水软之乡的秀气俊朗。而这个梦里真真语真幻的丑陋小和尚恰恰是无心插柳却占尽风流的情场胜者,爱之典范。

骆艳不喜欢武侠,尤其是还忙于复习考试,没有多少工夫看闲书。但迫于我的淫威,还是捧着《天龙八部》坚持看了下去。就是进度慢了点儿。我也自觉地陪着她看,当我又看完了一遍的时候,她还没有看到一半,但她确实也被书中的情节打动了。我那天特意关注了一下,那一节的回目录是“塞上牛羊空许约”。

4个多月的交往,让我们渐入佳境。虽然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单位的距离不过五六里地,一周至少能见两三次面,每天通一个电话也是少不了的,可依然还在通信。书信传递的甜蜜信号,是其他方式替代不了的。这只能证明,确实是爱了。

为了在见不到的日子里也能化解相思,我们交换了相册。我还买了一个看起来浪漫满目、闻起来香气袭人的笔记本儿,在每次见面时互相传递。上面记录的是一些情话,当然是以我的文字为主,骆艳更多的时候是读者。从打油持开始,通过在爱情实践中不断进步,我都快成长为一名朦胧诗人了。

用光明拯救黑暗,

用温情换取欢颜,

用虚怀征服傲慢,

用温暖融化严寒,

用勤劳医治懒散,

用春风扬起风帆,

用热情拒绝冷淡,

用真心相互陪伴,

用爱画一个同心圆。

有些朦胧得过分的,骆艳不懂,我自己也不懂。

我们始终坚持传递着。骆艳有时也会来一首,并且写作风格都开始像我靠拢了。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看来也就说对了一半。因为我并没有被赤化,只有骆艳的单方面转黑。有的人就是特立独行,是近朱者不赤,近墨者不黑的典型代表。我的理论依据是: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我马哥说的会错吗?

“所以,宝贝,你变黑是因为你本来就黑,只是一直披了个红外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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